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8-09-29 10:05:14  阅读数:6929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沈冰

(一)产前须连续上满12个月生育险同时在报销生育险时仍在继续上缴,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;

(二)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,不过北京多数企业要求的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生育险报销申请和相关手续;

(三)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,不能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。